企業年度報告裏的數據,應該填寫企業上壹年度的匯總數據,而不是某壹個月的數據。也就是說,年報裏的"營業額"指的是年度營業額,不是月度營業額。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年報中資金數額是指個體戶的資金數額是指用於經營投入和周轉的資金數額。
根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