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審查企業信用修復條件,提出意見,上報縣(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辦。
3、進行信用修復所依據的原信用扣分行為,由縣(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該信用修復由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辦進行審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