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是會計基礎理論研究的基石,是會計準則建設的核心。
會計要素的界定是否科學合理,直接影響會計實務的質量。
1993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當時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企業會計準則》中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對我國基本準則的構建乃至會計實務的指導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新的經濟業務形式不斷出現,我國具體準則相繼出臺,基本準則中對會計要素的定義顯示出其局限性和不足。
會計要素是會計報表的基本單位,是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