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點擊“開工統籌→開工申報→打印申請表”,取得含條紋碼及 全市統壹編碼的“開工統籌申請表”,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3.
企業經辦人員攜帶網絡打印的“開工統籌申請表”及相關證明 材料(資料清單附後)到成都市建設委員會(八寶街 111 號 511 室) 辦理資料審查。
4.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對工程項目占道的必要性、 合理性及開工時序、占道範圍等內容進行現場勘驗,並在“開工統籌 平臺”上對“開工統籌申請”進行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