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包括:
1,手槍,步槍,沖鋒槍,防暴槍,氣槍。
2.壓縮氧氣、氮氣和氦氣。
3.金屬鈉、鉀、鋰、鋅粉、鎂粉和電石。
4.高錳酸鹽、高氯酸鹽、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等。
相關信息: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快件無法投遞的,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按照寄件人的要求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壹)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當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於其他快件的,快遞業務企業應當進行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由海關依法辦理;其中,依法應當檢疫的物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