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仲裁起訴狀(提交原件1份,按對方人數提交復印件),包括:
(1)員工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電話;企業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電話;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人姓名和地址。
2.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證明文件;
(1)投訴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被告法人登記資料原件(該資料可在企業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
4.其他相關證據材料和證據清單的復印件。
5.需要代理人的,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基本情況、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如果委托權限包括承認、放棄、變更索賠和代表委托人進行結算,委托人必須逐項列出。
(省)市用人單位與其聘用的非本地戶口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向(省)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用人單位註冊地址在本市市轄區的勞動爭議,向本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