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被告無意甚至故意回避,拒絕參加法院的文書通知。那麽我們可以嘗試先聯系被告的親友,我們可以在他們親友的幫助下找到被告。對於必須出庭的被告人,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傳喚。壹般情況下,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可以傳喚被告人到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公告後六十日,視為送達。《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