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換發申請書(公司/企業公章)。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證書已遺失的,申請人應提交遺失通知的報紙樣本,未申請的,提交聲明)。4.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樣本,未申請的,提交聲明)。5.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6.其他公司文件。註:法人股東簽名必須與工商局備案壹致,否則無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