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種植面積仍然非常廣闊,同時每年需要使用大量的農藥來維持農作物的產量。作為農藥經營者,需要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限制使用農藥的,還應當配備相應的藥物指導和病蟲害防治專業技術人員,並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定點經營。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符合條件的,頒發農藥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