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向養殖場(小區)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養殖場(小區)的畜禽名稱、養殖地址、品種、規模,獲取畜禽標識代碼。
2、申請《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由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批準。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的,憑動物防疫條件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3.對環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當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
4.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的,需要申請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縣、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受理,省農業廳審批發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此證依法辦理登記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