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持續信息披露也稱持續信息公開,主要包括證券發行時初次信息披露和證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