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本人持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海市暫住證》。
3.考生父母壹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者考生父母壹方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須自首次登記之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連續三年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完成靈活就業登記,持有《上海市暫住證》,自首次發證之日起至2065438年5月12日止,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