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社會管理機關不經當事人允許而采集信息是侵權行為。有些信息是公開信息,比如物業費,停車費小區車位,采集這些信息沒有問題。壹般來說是不違法的
如果采集的信息過於隱秘,或者又做他用就會違法。這種行為涉嫌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法律分析小區信息采集,可能會侵犯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