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
提出申請:企業因未按時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的,應及時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向發照的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移出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並加蓋企業公章:
1、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
2、下載打印補報年份的年度報告;
3、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該年報截屏打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
工商部門核實:工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企業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核實,履行報批程序,作出移出或不予移出決定。"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四條 財務會計報告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