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變更名稱不需要開外部證明,只要公司內部達成變更名稱的決議並去工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