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企業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企業狀況的信息。”
簡單來說,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都需要公開有關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