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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和保密責任書有什麽區別?兩者是否都必須簽訂,缺壹不可呢

保密協議和保密責任書是有區別的,前者具有法律效率,後者至少壹種崗位責任落實書面協議,二者不是缺壹不可,責任書並非必須簽訂。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壹方告知另壹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密責任書,為了加強保密工作,落實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提高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確保國家秘密和軍事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的規定,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與各部門領導簽訂崗位保密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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