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壹式三份);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四)執業許可證副本(辦學許可證副本)(壹份);
(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推薦的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場所使用證明:無償使用的提供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償使用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七)董事會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