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程序,及時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消費權益糾紛,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法規、規章,公平、合理地處理受理的消費者投訴。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其職權範圍內受理的消費者投訴屬於民事糾紛的,應當實行調解制度。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引導經營者加強自律,鼓勵經營者與消費者協商解決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