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人類壹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
(7)制止不正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壹切其他權利。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範圍不斷擴大,不斷湧現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計算機軟件、生物工程技術、遺傳基因技術、植物新品種等,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