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7條規定: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知識產權屬於非貨幣資產,在出資前要評估價格,以此計算出資額。同時提醒您,知識產權投資完成後,其所有權將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