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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主體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主體是知識產權的權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權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等。知識產權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甚至可以是國家。(壹)根據知識產權取得方式的不同,知識產權的主體分為原始主體與繼受主體。知識產權的原始主體,系指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或國家行政授權,在沒有其他基礎性權利的前提下,對 智力成果享有知識產權的人。不同於壹般財產權利,知識產權的原始主體資格取得往往需要具備兩個條件:創造者的創造性行為和國家機關的授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四條 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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