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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名詞解釋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是指以多邊國際公約為基本形式,以政府間國際組織為協調機構,通過對各國國內知識產權法律進行協調並形成的相對統壹的國際法律制度。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是知識產權國際協調的兩大陣營,它們通過制定和實施其各自管理的包括《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專利合作條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重要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在內的國際條約,促進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化和壹體化。

現有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涉及知識產權的各個領域,並隨著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逐漸擴展其涉獵範圍、影響力不斷擴大。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國際環境下,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不僅是中國加入若幹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必須履行的國際義務,而且是國家戰略設定的發展目標與經濟建設需要。

為此,全面分析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強化對其現狀和發展趨勢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制定相應的對策,對積極實施與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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