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與版權系同義語”。知識產權界也有人將版權和著作權等同看待。所以版權即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內容之壹。版權,又稱著作權,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六十二條 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