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只要侵權行為成立,無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都是侵權。
但壹些情況下會免除賠償責任,
如專利法第七十條: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