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直播基地和主播合夥是騙人的嗎?

直播基地和主播合夥是騙人的嗎?

這種情況不壹定是騙人的。

主播和直播基地的合作,可能是為了給消費者爭取最低價,從而擴大銷量,提高基地的利潤。

主播與直播基地的合作是否構成欺詐,要看兩者的合作是虛構事實還是隱瞞真相,欺騙消費者,不能壹概而論。

  • 上一篇:知識產權保護與技術創新的作者簡介:
  • 下一篇:常熟知識產權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