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實際上只要不和商業掛鉤就沒問題的。
比如像我這樣用於回答問題就沒關系,但是如果拿2022年冬奧會會標來賺錢或者偽稱自己和冬奧會有什麽關系就有問題了,就像08年奧運會是還專門發布了壹份《關於明確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進行經營活動的法律意見書》。為保障北京2008年奧運會知識產權制定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和《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到現在依然有效就能說明許多人的微博、微信朋友圈隨後都被借勢營銷的企業刷屏。以祝福奧運為名,行企業商業推廣之實,實質上都是侵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