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法律分析: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退市、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發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如下: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退市、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發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上一篇:睿智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佛山中貴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