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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轉讓和版權許可的區別

法律分析:1,著作權轉讓,受讓方取得所有權;當版權被許可後,用戶就獲得了使用權。2.著作權轉讓後,受讓人不僅可以自己使用作品,還可以將取得的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在許可使用中,使用者只能以約定的方式自己使用,不能將取得的使用權再次轉讓,沒有特別約定也不能許可他人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4條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質權自質押登記時設立。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交存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質押知識產權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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