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後,自申請日(有優先權的,為優先權日) 起滿十五個月進行公布準備,並於十八個月期滿時公布。
公布的方式包括有:
1、專利公報
內容僅包括:著錄事項、摘要和摘要附圖,但說明書沒有附圖的,可以沒有摘要附圖。
2、國家知識產權局網對外公布
內容包括所有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