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侵權。這是指行為人直接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制造、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使用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間接侵權。這就意味著行為人自己的行為並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但是他已經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犯了專利權。
間接侵權通常為直接侵權創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於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於實施專利方法的機器設備;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托,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六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