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合格的,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
擴展數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考試壹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國家司法考試全年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的10%左右。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公布。
A類:適用於已報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客觀題180以上,主觀題108以上的考生。
C類:適用於屬於學歷放寬地區且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以及在民族地區確實需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照顧訴訟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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