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438年6月到2007年10月,有網友從人物設定、人物性格、故事細節等方面列舉了多達17個《寄生蟲》與《第三者》的異同。《第三人》的導演兼編劇成二說,《第三人》的原名是“口琴”。早在5438年6月+2003年10月,就通過北京數字印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向電影局報備,並獲得拍攝許可。他有確鑿證據證明“寄生蟲”抄襲了他的劇本,並已委托律師啟動相關法律程序。接受成二委托的郭偉律師說,這是他第壹次像寄生蟲壹樣把幾乎所有的都抄下來。同時,就他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寄生蟲抄襲第三人的事實已經足夠清楚,司法程序已經啟動。
隨後,《寄生俠》制作方之壹的北京悠遊陽光影視廣告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女士表示,這是對《第三人》的壹次炒作,否則為什麽《第三人》上映半年後才爆發?
2007年6月26日,《寄生俠》制片方上海電影集團公司、北京悠遊陽光影視廣告有限公司發表聯合聲明:寄生俠及其劇本均為其創作的原創影視作品,是本片編劇、導演及其他創作人員所作藝術成果的結晶,其原創性和原創性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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