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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壹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壹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壹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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