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合夥需提交的材料:
1.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 * *委托的代理人的證明。
4.所有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
5.全體合夥人就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額簽署的確認書。
6.營業場所證明
7.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授權委托書;執行事務合夥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8.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價款的,應當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確認書;全體合夥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價格的,應當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證明。
9.名稱預先核準的,還應當提交合夥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明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