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權屬於知識產權。歌曲版權是《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之壹,作權是知識產權的壹部分,作權屬於知識產權,所以歌曲版權屬於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主要包括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是根據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作者、發明者或者成果所有者在壹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采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制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