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人的權利通常包含下列內容:①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②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③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 、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其中的“翻譯”是對軟件文檔所用的自然語言的語種間的翻譯。④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⑤轉讓權,即向他人轉讓上述使用權和使用許可權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二條,公民、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均享有著作權。
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即修改定稿。
因此軟件開發好之後就享有著作權。如果妳想對軟件名稱保護的話,就需要申請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