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作權法》裏,抄襲和剽竊是同壹個概念,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都是抄襲。至於如何界定抄襲和雷同,我國目前的規定是:“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