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海關采取積極保護措施的前提。根據規定,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前向海關備案其知識產權,海關將無權主動暫停侵權貨物的進出口,也無權對侵權貨物進行查處。
(二)協助海關查找侵權貨物。雖然根據規定,備案後,知識產權權利人在發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出境時,仍需向相關海關申請采取保護措施,但從實踐角度來看,海關能否發現侵權貨物,主要取決於海關對相關貨物的查驗情況。因為權利人需要提供知識產權的法律地位、權利人的聯系方式、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涉嫌侵權的商品、相關圖片和照片等。,海關就有可能在對貨物的日常監管中發現侵權嫌疑貨物,並主動予以扣留。因此,知識產權提前備案可以及時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三)防止未來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隨著海關對侵權貨物的沒收和對進出口企業的行政處罰,盡快進行知識產權備案可以對那些曾經肆無忌憚進出口侵權貨物的企業起到警示和威懾作用,促使其自覺尊重相關知識產權。
商標專利版權可以作為知識產權海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