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1、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如下五門學位要求課程考試總成績達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法律專業: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工業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環境保護法)。
2、學位外語成績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語考試且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沒有考外語、以其它三門文化課程換考外語從而取得畢業證書者,不授予學位。
3、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