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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是如何規定保底工資的?

《勞動法》中的保障工資是按照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計算的,但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參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

(壹)勞動者本人和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擴展數據: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或雇主)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金額。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條件和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者的各種非貨幣收入。最低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壹般由壹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來規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制定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可以按月工資或小時工資來定。最低工資的設立體現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力市場的合法幹預。

參考資料:

靖邊縣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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