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預先核準通知書(1份)。
2、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
3.主要負責人通過安全培訓、銷售人員通過安全知識教育的證明材料(1份)。
4.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
5、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現場處置預案(1份)。
6.零售網點及其周邊安全狀況說明及零售網點證明材料(1份)(壹般經營場所產權證明即可)。
煙花爆竹銷售企業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並將相關材料送至政務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
我國對煙花爆竹的管理比較嚴格,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否則,壹經發現,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並處2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和違法所得。嚴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