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農村不動產登記是依法對農村土地、林木、房屋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不動產登記又稱不動產權利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向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申請,將所申請的不動產權利相關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農村住房也是保證房主對房屋依法享有使用權、占有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唯壹產權,即保證將來房屋被拆遷時,如果有相關證據,將來想把自己的農村房屋出租出去,也是有利可圖的。房屋所有權證屬於壹種證書,就像現在城市裏的房產證壹樣。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律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樹木和其他定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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