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農夫山泉與怡寶的市場競爭糾紛,應如何用知識產權法保護路徑解決

農夫山泉與怡寶的市場競爭糾紛,應如何用知識產權法保護路徑解決

通過協商調節雙方的矛盾。

知識產權糾紛的主要方法有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民事訴訟五種。

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直接的協商和談判,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使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互作讓步,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 上一篇:南康鎮順智慧物流園怎麽樣?
  • 下一篇:企業知識產權包括哪些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