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有維護商家和消費者權益的義務。通過知識產權公證服務平臺申請保護證書原件。申請對作者被侵犯的知識產權進行原創保護,審批通過後會出具知識產權公證書,在以後的知識產權訴訟中發揮重要作用。
電商作為市場主體,不是監管部門。如果要求過多的義務和責任,可能會阻礙其發展。但作為賣家聚集的平臺,如果電商只負責盈利,不承擔壹定的法律義務,也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的法律原則,從長遠來看不利於電商的發展。因此,迫切需要推動立法,明確電商的法律義務,劃清兩者的行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