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為進壹步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領導,中國政府決定成立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工作組由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文化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高級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
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統壹領導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法律法規建設;推動建立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合作機制,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增強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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