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為第三方提供采用該設計的產品;而後者從設計到生產都
由生產方自行完成,在產品成型後貼牌方買走的。
生產方是否能為第三方生產同樣的產品,取決於貼牌方是否買斷該設計方案。
OEM產品是為品牌廠商度身訂造的,生產後也只能使用該品牌名稱,
絕對不能冠上生產者自己的名稱再進行生產。而ODM則要看品牌企業有沒有買斷
該產品的版權。如果沒有的話,制造商有權自己組織生產,只要沒有企業公司的設計識
別即可。說白了,OEM和OEM的不同點,核心就在於產品究竟是誰享有知識產權,
如果是委托方享有產品的知識產權,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稱的“代工”;
而如果是生產者所進行的整體設計,那就是ODM,俗稱“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