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簡單來說就是將自己的東西或者合法的利益或者權利讓與他人,包括財產權、債權、資產、股權、營業、著作權、知識產權轉讓、經營權、租賃權等等。
流轉是指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其他農戶的方式。通過流轉,原承包關系終止,農戶與發包方建立新的承包關系。因為中國絕大多數農村農民都要長期依靠承包土地維持生計,不能因為隨意流轉而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因此,土地承包法嚴格限制了流轉的條件:壹是承包方(即流轉方)必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穩定的收入來源;二是受讓方必須是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第三,必須得到用人單位的認可。
轉讓是指簽署文件後,產權從壹方轉移到另壹方。這裏的財產權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包括有形財產、權利或在壹定期限內轉移所有權的權利。設保人稱為轉讓人,受讓人稱為受讓人。股票和記名債券都可以通過在證書背面簽名的方式轉讓給另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