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表彰世界各地的發明家、創造者和創新企業的成就,WIPO獎勵項目旨在幫助營造壹種創新和創造在社會各個層面得到鼓勵的文化。WIPO獎產生的宣傳效果也有助於更多的人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如何為創造和創新服務。
WIPO僅考慮國家級或國際比賽和展覽主辦方的獲獎提名。參加獎勵項目的申請應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並至少在活動開始前三個月轉給WIPO,每類獎、每項活動限壹個獎項。獲獎者的選擇程序由主辦方負責,在WIPO規定的指導方針框架內進行。WIPO獎應作為最高獎項頒發。 WIPO創新企業獎的創立宗旨是促進公司和企業對知識產權制度的運用,並提高公眾關於知識產權制度對企業有哪些好處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