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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訴前調解移交程序?

1.通過訴前調解將案件移送案件的程序有哪些?

1,訴前調解過戶流程是:

(1)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進行調解;

(二)當事人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

(三)調取有關調解材料;

(4)人民法院進行審查;

(五)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122條

先調解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如果調解合適,先調解,除非當事人拒絕調解。

第二,訴前調解立案時間不長

如果訴前法院調解不成,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將在七日內立案。調解不成,就轉立案庭審查立案,時間上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壹般不宜超過30天,即30天內隨時可以完成備案手續。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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